通知: 乐东县欢迎您!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组织工作
关于集中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乐东党建网 | 2017-02-20 09:32:58

各基层党委,县直有关单位党组织:

《关于集中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的实施方案》已经部务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集中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工作,是中央组织部作出的重大部署。各基层党委要高度重视,把集中推进“两个覆盖”专项工作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专门研究部署,加强指导推动,力争今年年底前,使全县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率大幅提升。

各基层党委开展集中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的情况,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从9月起至2017年1月每月15日前将《非公有制企业“两个覆盖”进展情况月报表》(附表3)、《社会组织“两个覆盖”进展情况月报表》(附表4)报县委组织部组织科邮箱(ldzzbzzk@126.com)。

联系人:潘少皇    联系电话:13519871699

                  中共乐东黎族自治县委组织部

                   2016年10月11日

关于集中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的组织

和工作覆盖的实施方案

为加大力度推进我县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进一步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根据《中共海南省委组织部印发<关于集中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琼组通〔2016〕6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我县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集中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提出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把扩大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两个覆盖”作为专项工作来抓,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推进。凡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都要按照党章规定成立党组织;党员不足3名的,采取片区联建、同业共建、挂靠组建、派驻帮建、龙头带建等方式,建立联合党组织;没有党员的,通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系服务、组建群团组织开展工作等方式,实现党的工作覆盖。要采取集中行动,推动单独组建率有明显提升,非公有制企业职工50人以上的有党员、100 人以上的有党组织,县级社会团体和从业人员30人以上的民办学校、民办医院等实体性社会组织有党组织。力争今年年底前,全县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率达到80%。

二、重点任务

(一)健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领导体制。(9月1日至10月31日)参照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委设置方式,调整理顺我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领导体制,成立中共乐东黎族自治县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明确工作职责,健全工作机制,落实人员编制,加强工作力量。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落实单位:县编办

(二)全面排查摸底。(9月1日至9月20日)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各镇党委和县工商局、县民政局、县教育局等部门协作、配合,及时对全县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进行一次逐户排查,全面摸清情况。对尚未建立党组织的,要做到“五个清”,即经营运行情况清、职工队伍情况清、党员队伍情况清、出资人( 负责人) 情况清、未建党组织原因清,并登记在册。非公有制企业,以各镇为单位建立台账;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以民政局和业务主管部门为单位建立台账(见附件1、2)。在此基础上,填写《已组建党组织“两新组织”花名册》,对未建立党组织的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按照“一企一策”“一社一策”的要求,明确推进“两个覆盖”的任务措施、进度安排和责任人。县工商局负责提供非公有制企业名册,县民政局负责提供社会组织花名册。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落实单位:县工商局、县民政局、县教育局

(三)突出抓好非公有制企业集聚区。(9月20日至12月20日)各基层党委要统筹抓好商业街区、专业市场等非公有制企业集聚区“两个覆盖”。要因地制宜建立党建工作指导站,配备党建工作力量,加大工作力度,率先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县工商局要积极配合各镇党委做好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组建工作。(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落实单位:各镇党委、县工商局

(四)突出抓好县级社会组织和重点行业。(9月20日至12月20日)充分发挥教育局、卫生局、司法局等有关职能部门作用,着重抓好民办学校和民办医院等社会组织“两个覆盖”。要落实“三同步”要求,在社会组织登记时,同步采集从业人员信息;年检时,同步检查党建工作;评估时,同步将党建工作纳入重要指标,指导推动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工作。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落实单位:县教育局、县司法局、县卫生局

(五)突出抓难点抓兜底。(9月20日至12月20日)对规模较大、具备组建条件而没有建立党组织的外商投资、互联网、文化创意等企业,以及行业协会商会、学会、基金会等社会组织,县委组织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委负责同志要直接抓,选派得力干部具体抓,加强联系指导,有针对性地帮助做好发展党员、组建党组织等工作。对大量分散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合作社,所在镇村党组织要担负起兜底管理责任, 县工商局要充分发挥非公党建办公室在“小个专”企业“两个覆盖”中的作用,通过建立市场党组织、行业党组织等办法,把分散的党员纳入党组织管理;注意发挥好区域性党群活动服务中心辐射作用,做好宣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服务党组织和党员、服务企业和职工群众等工作。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落实单位:各镇党委、县工商局

(六)优化党组织设置提升覆盖质量。(9月20日至12月20日)对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原则上都单独建立党组织。对党员不足3名,不具备条件建立党组织的,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的原则,采取联合组建的方式建立党组织。对已经组建,但目前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党组织,要积极引导职工将组织关系转接到党组织。新组建的党组织,明确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系指导,确保党组织活动能开展、作用能发挥。对联合党组织覆盖单位过多的,要按照便于党组织开展活动、有利于党员发挥作用的原则,优化党组织设置,具备单独组建党组织条件的,要单独组建;不具备单独组建条件的,要从实际出发,合理确定联合组建单位数,做到活动经常、保障到位。已建立的党组织,要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紧紧围绕促进生产经营发展、凝聚服务群众开展活动,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落实单位:县委统战部、各镇党委、县工商联、县工商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等

(七)配强组织班子,加快队伍建设。(9月20日至12月20日)凡建立党组织的,都要完善机构设置,落实班子成员的各项职责。注意挑选政治素质高、热心党建工作、有一定群众基础和工作能力的同志担任党组织书记。对暂时没有党员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县委组织部要根据实际情况,从县直单位党员骨干中选派熟悉党建工作、实际工作经验比较丰富的同志,作为党建工作指导员,积极培养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联络员,为开展党建工作优化环境、创造条件。要积极创造条件,采取多种方式,不断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班子和党员的教育培训,尽快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以适应党工组织工作的需要。要进一步理顺非公企业党员组织关系,对流动到我县且工作相对稳定的党员,必须要求其将组织关系专到企业党组织,对无正当理由不及时办理转接的,企业党组织要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仍不改正的,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要按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理。要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重点做好在生产和工作第一线、重点岗位、关键岗位的生产骨干特别是优秀青年中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在进城务工人员等党组织的力量相对薄弱的社会群体中发展党员的工作,努力壮大党员队伍,为组建党组织创造条件。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落实单位:各镇党委、县教育局等

三、推进措施

(一)定期跟踪通报。从今年9月至2017年1月,每个月15日前,各基层党委将《非公有制企业“两个覆盖”进展情况月报表》、《社会组织“两个覆盖”进展情况月报表》(见附件3、4)报县委组织部。我部将适时上报县委进行通报。

(二)加强指导检查。县委将适时召开工作推进会、分析座谈会,交流情况,解决问题。适时派出工作督导组,督促检查工作进度,指导推动各基层党委“挂图作战”、跟踪销号。县委“两学一做”巡查组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督导加强督促推动,年底进行统一验收。

(三)纳入述职评议考核。县委将把集中推进“两个覆盖”专项工作列入今年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重要内容,考核不达标的在常委会上作检讨说明,限期整改并将“两个覆盖”专项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推动基层党委切实把责任扛起来。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将集中推进“两个覆盖”专项工作作为基层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由县委牵头抓总,组织部抓细,各基层党委抓实。各基层党委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集中推进“两个覆盖”专项工作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任务,与推进基层党建其他重点任务落实结合起来,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部署,加强指导推动,配强工作力量,确保有人抓、有人管,全面推动各项任务落实。

(二)压实工作责任。县委组织部将对各基层党委开展集中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进行定期调度督促,跟踪验收销号,精准推动“两个覆盖”专项工作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委要全力以赴,加强具体指导。统战、工商、民政、司法、财政、税务、教育、卫生计生、商务、科技、工商联等部门要结合职能协同做好有关工作。对工作不力的基层党委,将约谈有关负责同志或进行通报。

(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组织部为总牵头单位,不定期组织统战、工商、民政、司法、财政、税务、教育、卫生计生、商务、科技、工商联等部门召开会议,研究讨论有关重要问题。建立交流推进机制,适时召开专门工作会议,交流情况,部署推进工作。建立督促检查机制,对各基层党委工作进度进行督查,推动工作落实。各基层党委开展集中推进“两个覆盖”专项工作情况,请于2017 年1月15日前报送县委组织部。

附件:1. 非公有制企业调查摸底表

2. 社会组织调查摸底表

      3. 非公有制企业“两个覆盖”进展情况月报表

4. 社会组织“两个覆盖”进展情况月报表

中共乐东黎族自治县委组织部            2016 年 10月12日印发

机构设置 | 乐东简介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网站导航
Copyright@ 2021-现在 中共乐东县委组织部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85536528
电子邮箱:34390058@qq.com 中共乐东县委组织部 地址:乐东黎族自治县委组织部 邮编:572500
联系电话:0898-85523400 网站备案: 琼ICP备18002194号-2 公安机关备案号:46902702000004